2000年,俄罗斯核潜艇“库尔斯克”号发生事故,百余名官兵遇难,这使得潜艇救援成为世界各国的焦点。当年,台湾海军购入老旧的美国“海狮”、“海豹”两艘潜艇时,曾考虑到潜艇发生意外时的救难问题,当时台美尚有“共同防御条约”,因此台湾潜艇真的发生意外,美军可立刻驰援,不过1979年双方“废约断交”后,潜艇救援就再度成为台军的“心头之痛”。
台湾海军本身没有专门的潜艇救援船,更没有深潜救援平台(DSRV)、潜艇救援舱(SRC)或潜艇救援潜水重压系统(SRDRS)等完备救援装备,万一潜艇在水下发生意外,艇员受困,如果深度不大,台军可先用数艘救援船搭配水下作业大队的蛙人展开紧急救援,一旦潜艇失事深度过大,势必要向外求援。虽说台美已无“邦交”,但双方有一项不曾公开的合作救援计划——“瑞豚计划”。另外,若台湾有需要,日本海上自卫队也会予以支援。

按照“瑞豚计划”的安排,一旦台方潜艇遇难时,美方会出动深潜大队(DSU),携带DSRV、SRC等相关装备协助救援,台方配合美方装备装卸和转运,并提供部分后勤与潜水方面的支援。整个作业程序(SOP)是当台方潜艇发生意外时,美军DSRV与操作员及空运支援设施会第一时间接到警报,立刻运至空运机场,由四架C-141(或一架C-141与一架C-5A运输机)运至靠近失事地点最近的机场。到达目的地后,DSRV卸载到运输平台(LTV)上,其他支援装备也同时卸下,立即转运至码头边。台湾海军在规划“瑞豚计划”时发现一大难题,就是DSRV太高,虽然其直径只有2.4米,但艇身下方却有一个用来与失事潜艇对接的接合口,因此放在运输平台上显得极为高耸。台湾全岛尽是人行天桥、涵洞与高架桥,成为台军在规划从机场到码头的运输路线时十分伤脑筋的问题。
在美军救援兵力抵达前,台方必须先进行搜索与探测,即设法完成遇难潜艇初步的勘察与准备,内容包括潜水员勘察搜集潜艇受损状况、坐底姿态、逃生舱口状况、潜艇倾斜角度、海底性质、流向流速、能见度等,以便向美军提出现实的救援需求,并确定台方所能提供的支援。如水深在50米以下,潮流及潜艇损伤条件许可下,台方应做好潜艇逃生人员的海面搜索作业,另外,还要向美方提供水下受困艇员维持生命的大致时间,以施救行动的时长,这意味着台湾海军本身也必须拥有一定的深海潜水能力,否则即便美国救援队来了,也回天乏术。

早年台湾海军的深海潜水能力受制于装备落后,一直停留在空气潜水(以空气作为呼吸气源的EXO-26浅海潜水系统),最大工作深度约60米。直至1988年配合“龙睛专案”,台湾海军救难大队依照美国军品商售方式引进了非饱和(Non-saturation)的17B氦氧混合气浅海潜水系统(以氦氧混合气作为呼吸气源)装备,再经过多年努力,现已建立100米深度的潜水能力。1992年4月17日,台湾海军救难大队首次在小琉球外海完成100米潜深。2002年,台湾海军参与华航CI-611班机残骸的打捞任务,首次将氦氧混合气潜水装备与用于实际作业,不过这样的深海潜水作业能力在深度和海底作业时间上的限制(包括下潜时间的10分钟海底吊挂作业,需4.5小时的减压时间),对于深度超过100米或需要较长海底时间的潜艇救援作业都无法执行。

潜艇救援能否成功,深海潜水作业能力是关键指标,例如将岸台上的通气管与潜艇的高、低端“空气救难接头”相接合。所有美军潜艇在其每个舱间都提供两个空气救难接头:一在高处、一在低处。高处的空气救难接头用来供应水与流质食物给受困艇员,从舱间供气或排气,测量舱间的水位高度(计算积水量)以及舱壁水密情况,而低处的空气救难接头用于泵排水或空气排水时从舱间供气或排水。目前,台湾海军仅有两艘美国“淡水鲤”级潜艇有高、低端救难接头设计,而购自荷兰的“旗鱼”级潜艇则无此设计。此外,可将紧急救生钟(Emergency Life Support SystemPod,里面装载食物、医疗补给品、氧气瓶、二氧化碳吸收剂及氧气蜡烛等物资)经由逃生舱或空的鱼雷发射管送入潜艇内。由此可见,检查逃生舱、舱口并且清除舱口上的障碍物,取下舱口整流板以利深潜救援平台、潜艇救援舱、或是加压救援舱(PRM)与遇难潜艇接合,这些工作能否顺利进行,都与深海潜水作业能力有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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